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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建业龙城东望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异议和反对意见

    针对孝文街道发出成立《建业龙城东望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区域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情况公示》后,广大业主普遍发出异议和反对意见,具体如下:

    一、事件时间线索

    建业龙城东望小区于2025年1月13日落款公布《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情况公示》并张贴于临时物业办公室,业主于2025年1月14日才发现。引起广大业主注意后才发现2024年12月27日公示了《关于孝文街道建业龙城东望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公告》,很遗憾这个重要的公示件贴的位置:小区礼宾亭背面(业主很难发现)和北门背面(业主很难发现)。

    2025年1月14日下午经过询问0379-82889001该电话,并表达出业主的异议,业主代表也表达了反对态度,遗憾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态度较为不好。

    二、业主异议

    异议1:孝文街道于2024年12月27日组织成立龙城东望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告显示要求物业将公告公示于小区并呼吁业主积极参与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建设,但是物业却把这么重要的公示贴于小区礼宾亭背面和北门背面(均为业主注意不到的地方,不知目的所在),这么重要的公示应该公布于各单元门口甚至是电梯间公示区域,详见图1和图2;

    异议2:业主自荐或联名推荐的业主是否有业主的推荐信或签名不得而知,从目前群里的消息来看,大部分业主均不知情且持反对态度,请孝文街道给广大业主一份明确的说明,详见图3和图4;

    异议3: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一)已划定物业服务区域;(二)已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规划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三)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需要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四)占业主总人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业主申请。那么请问业主都不知情,最后一个条件是怎么满足的?业主的申请在哪里?该小区整体入住率都不足10%,何谈业主申请,还有第一和第二条,据悉,该小区后面8栋楼均是烂尾楼(分别为1、2、8、9、10、11、12栋楼以及物业服务中心),不满足交付条件,只是具备装修条件,物业服务区域并未划定,已交付的面积也远不够50%以上,所以建业龙城东望小区根本不具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条件。

    异议4:洛阳市其他众多已建成小区也并未听说要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为什么单单伊滨区孝文街道要组织龙城东望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目的何在?

    综上:建业龙城东望小区广大业主集体认为该小区暂不具备申请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条件,希望孝文街道待小区整体交付,划清物业管理范围后再择机根据业主意愿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people 2025-01-15 评论9 浏览6450 编号 20250115090722927 [伊滨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5-01-20 16:02: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孝文街道办事处调查,异议1回复:核查情况: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建行规〔2023〕6号)第九条规定:符合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就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公告。公告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至少两处公示五个工作日。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是指主要出入口、单元门厅、电梯轿厢内、物业服务场所、公共活动场所等固定公告栏及信息化公示载体等。建业龙城东望小区对街道办的公告张贴2处,均位于小区主要出入口。 异议2回复:核查情况: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建行规〔2023〕6号)第七条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由业主代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代表组成,可邀请辖区派出所、综合执法部门代表参加。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人数由七至十一人单数组成。其中业主委员不得少于二分之一,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业主自荐或者推荐的基础上确定。注重提高委员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建业龙城东望小区此次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街道办推荐代表1人,社区居委会推荐代表2人,业主代表4人。业主代表均为建业龙城东望小区业主,且均填写并报送了自荐表或者联名推荐表。 异议3回复:核查情况: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建行规〔2023〕6号)第五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组建一个物业管理委员会。除业主自行管理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一)未达到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 (二)达到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未能自行成立,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仍未能成立的: (三)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未完成换届选举,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仍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异议4回复:核查情况:根据伊滨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区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小区业主组织组建》的文件,要求全区所有物业小区要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目前,伊滨区其他街道和乡镇也正在推进此项工作。因此,组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并非孝文街道单独组织。如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1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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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哎。

    +1 +1 回复

  • 这真是厉害啊,业主都不知道,还能操作。

    3+1 +1 回复

  • 不想着解决烂尾楼问题,天天挖空心思掏业主的钱包,折磨业主,还是人吗?

    8+1 +1 回复

  • 不满足条件,反对成立委员会

    2+1 +1 回复

  • 作为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竟然顺利成立了物业委员会,业主还有知情权吗?

    4+1 +1 1

    • 这事都传到福建啦?哈哈,你在福建人家都代表你同意了,呵呵。

    回复评论

  • 我以后是不是把公示贴自己家门上,说我当了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我就是了?

    6+1 +1 回复

  • 业主们都还不知道 啥情况就成立 了。

    25+1 +1 回复

  • 一个条件都不满足,都能成立,还是烂尾楼,真是厉害了

    39+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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