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赞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名管理人员,非常遗憾地向您汇报一件事情。2021年11月,河南赞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了洛阳市伊滨区佃庄镇创业路改造项目,项目工期90天,工程造价共计235.5万元,根据合同约定,该项目付款方式分三年完成,第一年应拨付工程总价的40%即94.2万元,第二年应拨付工程总价的30%即70.65万元,第三年拨付完剩余工程款。2022年1月10日该项目如期完工,并且顺利通过了第三方验收,然而,就在我向政府部门申请拨付第一年工程款94.2万元时,业主单位伊滨区交通局却因种种原因违反合同约定,只拨付给我了60万元工程款。更为严重的是,2022年4月由于伊滨区佃庄镇区划调整为洛龙区,现在该项目至今未决算,也没有得到新的领导和部门的接手,2023年1月,我向伊滨区申请拨付我第二年工程款(含第一次未拨付共计104.85万元)时,伊滨区以区划调整为由,让我去找洛龙区,洛龙区又以不知情、没有接到相关文件为由,拒绝支付。现在各方面互相推脱,导致我剩余资金无处讨要,我也多次向伊滨区信访部门反映,当时给我的答复是让我找洛龙区住建局,但当我去找洛龙区住建局讨要工程款时,又以不知情,没有接到通知为由不给我受理,不得已求市信访局,希望能协调处理此事,为我们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保驾护航。
因为垫资施工,公司多数资金都是依靠银行贷款,导致我无力偿还贷款。政府部门的相互推诿,一方面让我们小微企业失去了合理的经费支持,阻碍了我们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对政府部门的形象和政府公信力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我现在已经无路可走,如果政府仍不协调处理此事,我也不敢保证能够作出什么出格的举动。在这里,真诚希望政府能够积极采取措施,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保护我们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和竞争,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如今已经过去3年,原定的235.5万元,只拨付给我了60万,公司现在陷入困境,我的诉求只有一个,就是希望政府能够明确该问题如何解决,项目剩余全部工程款共计175.5万元由哪个区来支付?并能明确答复何时能够向我支付。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5-01-10 15:53:36
尊敬的网友:
您好!伊滨区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佃庄镇创业路建设项目2021年11月开工、2022年1月完工。根据2022年3月《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部分镇、街道委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2】30号)文件精神。因区划调整,佃庄镇归洛龙区管辖。根据市、区协调会议精神,涉及佃庄镇相关项目的资料,伊滨区和洛龙区做好对接移交。目前有关移交手续正在进行对接,待移交完成,通知项目单位完善后续付款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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