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岗”人员服务期满就业工作的通知 》(洛人社〔2021〕36号)文件依据是豫政〔2020〕14号、豫人社办〔2020〕33号精神,对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择优聘用到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
在《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18〕1号)中提到: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和省“政府购岗”计划同为基层服务项目。人社局作为政府重要的民生部门,肩负着落实稳就业职责重任,请问在洛阳市下辖原国家级贫困县服务的该类人员如何执行相关政策?(上述政策还满足人社部发〔2019〕72号、豫人社规〔2019〕4号规定)希望能关怀一下我们这个群体,由衷感谢。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1-17 09: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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