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2.20日在军民路与学院路交叉口路边临时停车,有同志七点多去贴违停提示单,我在收到短信十五分钟内把车开走,第二天依然收到处罚单,我在收到提示后并未继续停放,不存在长时间违停事实,在者现在单位上班都那么早了吗,七点多出去执勤?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12-23 09:07:51
网友您好:洛阳交警依法治理违停车辆,如果您对此次违法仍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诉:1、您可向此条违法的“采集机关”进行陈述申辩。2、若陈述申辩结果您并不满意,可就近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此条交通违法,然后持向您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在交警大队申请行政复议,或到洛阳市洛龙区市民之家M层028室申请行政复议,还可到洛阳市各区域的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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