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住两用房民宿扰民问题的上诉书位于洛阳市九都西路中弘中富5号楼的住户,现向贵部门反映关于民宿扰民的问题,该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及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希望能够尽快得到解决。
问题描述
1.民宿运营问题:
该楼内有多家民宿,采用电子密码锁管理,且民宿老板并不在现场监管,导致住户和周边邻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2. 噪音问题:
民宿入住人员经常在深夜至凌晨(如晚上12点之后)播放电视、大声喧哗,甚至传出不雅声音。由于房屋墙体隔音效果差,这些噪音清晰可闻,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休息。
3. 安全隐患:
民宿经常接待多名入住人员,随意出入大楼,且多为陌生人。作为商住两用楼的长期住户,我们对陌生人员的频繁出入感到不安,存在潜在的治安和隐私风险。
4. 对家庭的影响:
这些噪音不仅干扰成年人的正常生活,更无法向家中的未成年人解释某些不雅行为(叫床声音无比之大)所带来的影响,直接破坏了我们的家庭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
1.《民法典》:
-第286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共有部分有共同管理权,其他人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58条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依法给予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拘留。
3. 《洛阳市物业管理条例》:
商住两用房若被用作经营用途(如民宿),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并保障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避免对居民生活造成干扰。
诉求
1.加强实质性监管:
请求相关部门对民宿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是否符合民宿经营许可要求。若不符合,应依法取缔或责令整改。
2. 加强管理:
要求民宿经营者加强现场管理,限制噪音,杜绝扰民现象。可考虑安装视频监控,加强对住客的行为约束。
3. 改善安全措施:
建议加强对进出人员的身份核查,防止陌生人随意进出大楼,确保住户安全。
4. 明确商住两用楼用途:
建议政府和物业明确商住两用楼的使用范围和规范,杜绝不合法经营行为对其他住户生活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作为普通居民,我们理解商用经营者的经济需求,但合法的经营行为应以不损害他人权益为前提。在此,我恳请贵部门关注此问题,并尽快采取实质有效措施解决民宿扰民问题,还我们一个安静、安全的居住环境。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12-24 08:42:26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周山路派出所已开展专项排查工作,要求新中富物业加强管理,如发现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并在居民群内发布宣传以及楼内张贴告知提醒,同时社区民警对民宿经营者进行约谈,民宿经营者已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到公安机关备案,取得民宿经营许可,依法纳入公安日常管理,并要求其加强对住客的行为约束,避免噪音扰民。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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