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yiyiyi
2024年12月19日
天鸿君邑2号楼2单元三楼露台区域,楼下底商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露台区域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私自安装了三套大型热能设备,并配有一个高度超过4米的大型储水罐,安装位置紧临我们几家北边卧室,距离不超过三米,严重侵害我们的合法权益,降低日常生活质量,具体表现包括:高达四米水箱挡住采光和通风以及美观度降低等、三台机器运行产生的噪音以及热量等,而且,在楼上安装大型储水设备,在楼体承重方面,会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
对于此种私搭乱建行为,社会和物业不提前和我们协商,对业主的合理关切,采取不作为的态度,希望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依法停止他们的违法行为,拆除违建机器,切实维护业主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12-21 16: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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