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咨询红东方公寓楼供暖问题,王城路办事处回复依据所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供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入住率达50%才符合开通条件。我想请问:1.《中华人民共和国供热管理办法》是何时何部门发布的行政法规?你们确定有这部法规么?2.同是洛阳本地单位,为何王城路街道称供暖标准为入住率达50%,而热力公司及洛龙住建委答复标准为25%?供热标准以谁为准?3.若是供暖标准为入住率达25%,那么根据王城路街道办之前所述,是否21年就已达成暖气开通标准?为何当年数据未做公示?为何达标后无人推进供暖?以上问题烦请逐条回复。政府派出机构凭空捏造国家法律法规,是否违法违规违纪?是否存在懒政不作为、玩忽职守还望相关部门查实。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12-06 17:36:3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我办人员目前已前往热力公司再次沟通相关情况并与居民对接,对于现有住宅,如果申请安装供热设施的户数达到热力公司要求,可提供供热服务;未达到前述标准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提供供热;但如情况特殊且确需供热,供热企业可以与用热户协商达成协议后提供供热服务。另因该小区公寓楼下未建热力交换站,需同意且申请率达到后,且有合适的位置,由物业发出申请,到热力公司办理。目前,已通知物业再次进行摸排,并要求其对接置业公司,再次排查是否有合适于建热力交换站区域。我们会督促物业进行再次摸排,并协助其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王城路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