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君河湾物业扣留业主钥匙,霸占业主房屋,使业主无法进入自己购置的房子,影响业主房屋装修。 该问题本人于11月22日,通过拨打热线进行了反映,但在本人并未接到任何部门的来电,却在今天上午接到了"已处理"的短信通知。 我反映的问题是被无视了吗?还是说直接忽视老百姓的存在? [查看详情+]
网友你好: 经与物业了解,该处房产未完成收房手续。物业公司承诺在业主没有交房前会定期对房屋安全、卫生等进行巡视,履行义务。未发现霸占业主房屋或另作他用的行为;社区办工作人员于11月22日17时50分电话联系诉求人,诉求人未接电话,造成未能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诉求人,并不存在被无视的情况。物业部门已和该业主沟通,需要提供相应材料后收房。社区办工作人员26日中午已电话联系诉求人,告知诉求人结果。 香鹿山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人民政府:
我购置的房屋已签完合同、交完房款,并经过开发商和销售部的确认,在“交房流转单”上签字,本人目前对房屋质量也没有异议,手续齐全。
物业现在以我欠交物业费为由,不肯给我房屋钥匙,这种行为合理吗?
领取自己家门钥匙与交不交物业费有关系吗?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12-03 08:57:30
网友您好:
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该小区交房程序是业主到售楼中心销售部门先确认业主身份以及相关手续全部办完后,到物业客服中心办理交房程序,进入验房、交物业费、签物业服务协议、消防承诺书等各种协议,发放“两书”,领取钥匙,可视对讲机,录小区和单元门人脸识别系统等程序,该业主与销售部门存在争议,无法进入交房程序,因此未能成功收房。镇社区办工作人员经过了解,物业公司不愿减免物业费用,诉求人不愿补交2年物业费(诉求人表示购房时开发商承诺免交2两年物业费,但没有提供任何合同协议显示免交内容),通过社区办工作人员与双方多次沟通协商,涉事双方均不愿意做出让步。建议诉求人直接与开发商交涉,要求其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若交涉无果,业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香鹿山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