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12月上旬开通的暖气,缴费时我问是不是要从开始用的时间交,物业说要一下子交齐,用暖结束后可以到热力公司开证明,来年交费时可以减免。结果今天去热力公司开证明时,热力公司说我们是按面积收费的,不管你啥时候开通用几天也是交这么多钱,不会退的。我觉得这不太合理吧,我将近一个月都没有开通,为什么不退呢?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因为洛阳市集中供热热价标准是按照采暖期制定的平均热价,按面积计费的用户无法按自主选择的用热期进行缴费用热;根据洛发改价管〔2013〕12号文件收费标准及《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对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应当按照供热面积和实际供热天数收费,计算方式为: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0.18元/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回复部门:热力公司 2024-11-21 15: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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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可到我公司七里河营业大厅(涧西区摩托大楼沿中州路向西100米路北)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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