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辅道上画停车位应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管局的允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机动车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合适的路段划设停车位,确保交通流畅和公共安全。请问在高新区自贸大厦的东南角(见图片圆圈处)画停车位,程序是否正当,是否经过仔细调研,考虑过能确保早晚高峰接送学生,及上班族借用辅道缓解交通压力抑或电动车的骑行安全问题。紧贴十字路口,停车一排,势必影响视线,再遇正在侧方停车,会造成后方车流,人流大量拥堵。大家的路权及安全问题何以保障?请相关部门回复及公示此处停车位批准设置的正式文件。谢谢
回复部门:弘义集团 2024-11-11 08:31:08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的关注和支持,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我们会认真听取您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将问题反馈给交管部门。如您有其它停车业务需要咨询,可通过洛阳城市停车微信公众号留言,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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