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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2021年10月11日入职洛阳翔东实业有限公司,(洛新机动车综合考试中心)2024.8月离职;公司社保自2023年5月起开始缴纳社保,申请补缴2021.10月至2023.4月期间社保
缴纳 入职 补缴 保障局 离职 人力资源 机动车 考试 公司 实业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11 13:41:41
网友您好,如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请按照豫人社规【2020】4号文、豫社保【2020】30号文件规定,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社保中心申请办理企业养老补缴业务,请您及时与单位沟通处理,感谢您对社保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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