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市涧西区古都尚郡二期的业主,去年冬天我们向热力公司沟通二期的供暖问题,暖鑫热力公司给我们的回复是我们单栋楼要达到25%才能供暖,但是我们二号楼由于开发商自身的问题房子本身就没卖出去都少,所以我们二号楼一直达不到缴费比例,二期就两栋楼,去年3号楼暖气顺利开通,单单留下我们2号楼不供暖,整个小区也就我们一栋楼留下来,经过一年二号楼的售出仍然是那么多,但是这是开发商的问题,不能让我们已入住的业主年年由于它们房卖不出去承担不能供暖的后果,再说供暖比例这事,这不应该是按照整个小区的比例来算吗,为什么要按照单栋楼的缴费比例来卡我们,天气越来越冷,供暖也快开始了,希望领导百忙之中能帮我们解决这一问题
回复部门:高新热力公司 2024-11-01 15:06:53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新建居民小区首次开通供暖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供热设施通过专项验收,二是用热户(用热面积)达到小区热力站供应能力的25%以上。
经核实, 目前小区开发商未申请供暖专项验收,尚不具备供暖条件。感谢您对高新热力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问题可拨打我公司热线64331318!
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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