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月30日中午停在关林路路边停车泊位,当时停好车后刚好打了电话,时间显示12:01分,最后离场是12:27分,不到半小时,应该不收取停车费。但是后台给我计算从11:30分开始,我11:30分还没出单位,怎么可能到停车位上,9月30日打了客服电话说给技术反馈,然后整个国庆假期也没有任何反馈,10月8日又给客服打电话,客服说系统没有问题,让我提供行车记录仪,都7天过去了,行车记录仪早都覆盖了,而且9月30日当天也没有说让我提供行车记录仪。感觉城市停车就是垄断,自己系统有问题,还要客户提供证据,那是不是以后对所有停车位都可以这样来进行牟利,没有证据就多收取费用?请有关部门给个解释。
回复部门:弘义集团 2024-10-10 09: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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