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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城区第二小学的一名普通老师,2022年入职进行了工龄认定,因当时单位及个人都对工龄认定政策不了解,只提供了之前部分工作经历社保证明,没有提供劳动合同。后来经过与原来工作单位多方沟通索要了劳动合同,但是老城人社局在我向单位提出增补工龄认定时提出要本人写出证明,并且由教体局局长对证明签字盖章方可认定,但经我咨询市人社局,只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即可认定工龄,请问人社局提出的要求是否符合流程要求?
工龄 认定 证明 单位 提出 提供 入职 市人 社局 教体局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9-30 17:04:56
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解答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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