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香泰花园二期物业以业主不交物业费,不充水电费或者只充2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因此,物业因业主不交物业费而不给交水电费的行为是违法的) 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香鹿镇这边说人家没有执法权,请问那个那个部门有执法权。 不要回复说因业主不交物业费,不交肯定是原因的,物业未尽到责任 [查看详情+]
网友你好: 经了解,该案件当事人已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宜阳县住建局
请问是住建局替当事人去仲裁的吗,作为当事人的我怎么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提起仲裁了,住建局是明显包庇宜阳业茂物业。不解决业主问题,在这乱回答。
请问住建局回答这个问题结果是经过调查的吗?是否有权威性。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09-19 17:27:18
网友您好:
我单位已告知物业公司催交物业费应当采取协商、催告、仲裁或诉讼等合理合法手段,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存在纠纷应当充分协商,协商无果可依据合同约定解决争议处理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宜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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