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9-13 11:37: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根据洛阳市洛政办[2023]27号文件要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坚持“业主自愿、市场运作、政府支持、依法监督、程序优化、安全规范”的原则。加装电梯经本单元(栋)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的同意,以单元(栋)申请,由本单元(栋)的业主代表申请执行。业主代表进行市场考察与电梯公司签订合同,电梯公司负责进行方案设计、进行公示。根据设计方案出具施工图纸,报西工区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诉求人如对有任何疑问,可向住建局提出申请由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汉屯路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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