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报案多次受到他人辱骂、侮辱、骚扰、尾随、威胁一案,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派出所朱某(警号:117672)作为办案民警,2024年6月27日电话通知本人到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派出所,朱某要求本人在1楼大厅人来人往之处做笔录,当众询问本人家庭详细住址、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个人隐私,逼迫本人承认根本不是事实的证词,这是事实!朱某对报案人言辞凶狠,并自称其办案分人!这是事实!本人拒绝回答朱某对本人所报案情无关的问询,遭到朱某威胁:身穿制服到与本人所报案情无关的本人工作单位执法,声称此为国家赋予他的权利!也是事实!本人7月17日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7月19日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微信平台,公安部门作虚假回复,也是事实!本人18日未接到民警以及任何人的电话及任何形式的回访,也是事实!请相关部门调取6月27日珠江路派出所执法记录仪查看事实,明确给予回复:公安部门民警可以在公众场合对报案人做笔录侵害报案人隐私吗?回复部门7月19日在平台作虚假回复,欺上瞒下,对回复人弄虚作假追责并作出处理以服众!回复部门不查事实,包庇坦护,本人实事求是投诉朱明帅,侵犯隐私权,请相关部门公开此投诉事项,接受群众监督,查清事实,还百姓公道!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7-26 16:53:27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查,在该起警情处置过程中不存在您反映的侵犯隐私、包庇袒护、威胁等情况,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复议或诉讼解决。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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