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沿街高楼很多都有底商,也就是底层商铺。开发商为了增大底层商铺面积,往往会外伸一部分,延伸部分连属原来的顶层也就是整个露台究竟归谁所有?归底商业主,还是底商及楼上相邻业主,还是该门栋所有业主所有?归属不同,承担维护责任的人群不同。
我咨询选择洛龙区城建局,不知为何洛龙区给我回答让咨询规划局
底商 洛龙区 规划局 商铺 底层 归属 业主 咨询 连属 归底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7-24 11:54:49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议咨询住建(房管)部门建筑底商屋顶的权属性质。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