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壹号三期房子于2019年交房,面积差协议也于2021年进行签订,相关房产证也已办理,但是截止目前开发商未按协议进行面积差退款,已多次沟通开发商无果街道办曾协调自2023年11月开始陆续退款但是截止目前未按协商结果处理,也未接到任何退款情况进度通知,请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拖欠退款事宜,谢谢。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7-12 16:10:04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经协调,关于您反映的退面积差问题,双方针对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将剩余的面积差款抵扣成物业费。若有异议,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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