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7-04 16:54:39
网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孩子转学问题,示范区教体局工作人员积极与您联系,已向您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根据洛阳市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行联系转入学校,获得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后,到转出学校打印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转出学校公章后递交给转入学校。经回访,您对示范区教体局的解答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1277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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