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就餐定点在牡丹城新区店,距离近两公里只能开车过去,地下停车场两层大量空车位不让进,市府西街太康路政和路段两侧城管人员又不让临时停,只要下车离开就贴罚单。 建议:这个问题由城投和城管分别答复吧,希望别踢皮球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市府西街全段禁停,且牡丹城门口道路两侧设置有公交车站,车辆在该路段违停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极易造成交通隐患。我单位安排工作人员依法对该路段未按规定停放的违法机动车辆予以整治,以劝离及张贴温馨提示单为主,警示并引导驾驶人将车辆停放至正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内,确保市政道路安全畅通。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规范停车,同时可以关注洛阳城市停车,查看附近的停车场停车位,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共同参与营造安全、良好的出行环境。感谢您对洛龙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洛龙区城管局
城投能不能也回复一下,如何解决停车难问题
回复部门:弘义集团 2024-06-28 16: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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