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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伊滨洛阳碧桂园.业主私自违建二层

    用户提问 2024-04-21 15:05:04

    伊滨洛阳碧桂园.业主私自在别墅后面加盖了一个违建二层的二层,望领导来调查和查处 [查看详情+]

    伊滨区回复 2024-04-24 08:22:53

    尊敬的网友:               您好,伊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联系诉求人了解具体违建楼栋,但诉求人不能说明具体楼栋号,并要求核查,伊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排查核实。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969091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当时规划局和你们住建局一起都来了,物业一栋一栋都给你们指出了,你们也都来登记了,你们不知道几栋,我现在告诉你一边222-2栋

    碧桂园违建何时拆 2024-06-25 评论1 浏览1019 编号 20240625130139421 [伊滨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6-26 09:01:5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伊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根据诉求人反映的情况,伊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接到多起投诉,并已向区自规分局发函认定该行为属于私搭乱建。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 修订版)第七十七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下列工作:(三)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建筑、毁坏绿地等行为;已经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对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另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2023年3月23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职权调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洛政﹝2023﹞13 号文)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城市区政府承接以下职权,由区政府职能部门或乡镇政府依法行使: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政处罚”。据此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政处罚权市政府已明确授权给乡镇。 伊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发函督促属地政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私搭乱建行为及时拆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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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上一年了,去年都回复这个,今年还是这个,你回复这个意思是说庞村镇不作为还是你们在推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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