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6-17 15:51:57
尊敬的网友:您好!
经核实,5月16日您的商转公业务已具备放款条件,公积金中心已将相关信息转交并通知了您的原商贷银行。因商业银行对商业贷款提前还款或是结清,设置了额度控制,并且各商业银行提前还款业务规定、流程不同,建议您与贷款所在的银行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商贷提前还款顺利进行。同时,公积金中心也将积极协调、督促。
根据商转公(以贷冲贷)业务流程,按照抵押登记要求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中心受理人员会留存借款人《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到抵押登记机构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商转公贷款(以贷冲贷)具备发放条件,公积金中心会将待放款人员名单提前告知各商业银行,由银行联系职工确认后并将结果反馈给公积金中心进行贷款发放,因未向银行提前申请还款或约定还款时间未到等原因造成的贷款未发放的人员列入下周待放款人员名单,直至贷款发放成功。如对我们的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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