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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区内原规划6#楼为物业管理及社区配套用房,现为物业出租赢利,请还此房为小区业主服务。2 小广场3个乒乓球桌仍旧早上五点扰民,应移至上面的6#楼或由物业直接搬清理掉或仅留一台。这是小区,不是体育公园。物业如果连这都处理了,可以直按走了,我们不需要这物业公司。物业及政府应有作为,回复及处理不应走过场敷洐了事。
物业 用房 社区 乒乓球桌 房为 走过场 小区业主 处理 扰民 物业管理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6-18 13:25:21
网友您好: 经调查核实,诉求人反映的社区配套用房并非变为商业用途。工作人员已告知楼下打球人员减小音量,避免噪音扰民。今后我办将加强物业管理,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龙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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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26576 2024-06-21 06:11:52 【洛阳市洛龙区】
原售楼部就是社区用房,龙门办严重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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