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项目全体员工于2024年6月11日诉求“文博体育公园物业从2024年4月1日起由运营商河南创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管理(以下简称创境公司)。物业工作人员有保洁、保安、水电工共计及管理人员共计26人。从4月1日上班以来,创境公司以各种理由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承诺工资为第二个月15日前发放,至2024年5月15日时说公司困难晚两天发,到5月17日又说到20日发,到20日又说到25号,5月31日创境公司杨总、郑总给我们开会,说因为公司账现在没钱,别的公司欠的钱要回来就给我们发工资。请问这是什么道理?6月1日项目全体人员到创境公司讨说法,创境公司杨总告诉我们归城乡建投下属洛阳牡丹国际会展中心管,不规创境公司管,请问为什么当面一套背后又一套?干保安保洁的都是最底层的劳苦大众,风吹日晒顶着大太阳挣这点血汗钱都要昧着良心黑掉吗?请国晟集团相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万分感谢!!”
相关单位回复为“尊敬的市民,您好!我公司已于3月31日将物业管理相关事宜移交至河南创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洛阳春山实业有限公司。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公司已第一时间进行了解核实,目前正在积极协调您与创境公司协商解决。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我项目全体员工随后追问“首先,感谢城乡建投在百忙之中帮助我们核实处理欠薪一事。目前,创境公司到现在还一口咬定4月1日没有接物业,物业是属于国际牡丹会展中心管理。作为城乡建投集团是否应该督促他们两家尽快把这件事情明晰了?尽快把员工工资及2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付清。毕竟无论是运营商还是园区的资产管理方,对我们20多名员工来讲,都是为园区提供了实实在在的物业服务的。请城乡建投集团尽快厘清物业到底属于牡丹国际管理还是属于创境公司管理?尽快把员工工资及及按照劳动法应该的赔付及时发放,万分感谢!”
相关单位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我司所属牡丹会展公司已于2024年3月31日将物业移交至河南创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洛阳春山实业有限公司,目前经我司积极主动协调沟通,创境公司、春山公司同意支付物业人员在岗期间的工资,但由于部分物业人员提出在岗期间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协议,要求赔付双倍工资,此要求已超出我司调解范围,建议双方走司法途径解决,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根据以上内容提出如下追问,文博体育公园为贵司管理的资产,创境公司为贵司选择的运营商,我项目全体人员说到底是在贵司管理资产上进行的物业服务,国家成天喊着保护劳动者权益,贵公司就这样执行的么?创境公司是贵公司的管理资产的运营方,公然违反劳动法,恶意欠薪,不签劳动该合同、不交社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贵司看来竟然是过分要求?物业人员的要求合法合规,在贵司的回复看来感觉你们毫无关系?劳动者付出劳动得到工资是天经地义的。贵司一定要我们放弃法律赋予我们的合法权益才能拿到那本该属于我们的工资吗?请直面回答。谢谢。虽然您在这里代表的是贵司,但也请您稍作思考,屏幕前的您和我都是劳动者个体,遇到这样的情况走司法途径耗时费力,最终拿回的还是本该属于我们的钱,目前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难怪杆如此明目张胆的违反劳动法。哎,可悲可叹。
回复部门:城乡建投集团 2024-06-18 16:27:10
尊敬的市民,您好!目前经我司积极协调沟通,创境公司、春山公司正在支付物业人员在岗期间的工资,但由于个别物业人员提出在岗期间因未签订劳动协议,要求赔付双倍工资,此要求已超出我公司调节范围,建议双方走司法途径解决。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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