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图和竣工图,位于洛龙区的碧桂园玖锦台3号楼下,A077车位旁的房间为“电视机房”。现碧桂园违规更改原规划,私自将原“电视机房”内的配电箱和管线移至房间外的车位旁,而将原本应存放各类设备的电视机房挪作他用(可能当做储藏间出售)。
这样做的危害结果有三:一是违规变动原规划设计,有弱电间而不将设备放在弱电间,不符合规定,甚至涉嫌违法;二是造成公共区域的安全隐患,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和火灾风险;三是影响车位所有人的正常使用车位的权利。
报批的“电视机房”却违规改变用途,将原本应放置在机房内的带电设备挪到公共区域,侵犯业主利益,造成安全隐患,他们是想干啥。
恳请贵单位介入调查,恢复原状,消除影响,确保设施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行业规范和安全标准。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6-14 15:47:30
网友您好:
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诉求人反映问题不属于我分局业务范围之内,公安部门已介入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