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mobile

    我父亲是事业编制退休人员,身故前每月发放退休金3578.1元,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股给审核后一次性抚恤金按照月1879元×20个月发放,我想问一下贵领导,这是按照什么依据审批的,一下少了一半,那其余的1700多都是什么费用,希望贵领导给我个审批明细或者审批文件

    网友1483902 2024-05-31 评论2 浏览2175 编号 20240531155130594 [孟津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6-03 09:12:0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于《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精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职)费。经了解,诉求人父亲2018年6月退休,2023年3月亡故,诉求人父亲属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的“中人”,一次性抚恤金根据洛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一次性抚恤金计算表核算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并不是按生前月养老金核算。工作人员已经向诉求人讲解了政策。 洛阳市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唉!

    1+1 +1 1

    • 干了一辈子了,到头来就给这么点钱

    回复评论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