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原来是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李村镇下庄村的,从村子说要拆迁到现在一直推脱不给我们家分房子。因为我家是外地户口,当时刚开始说拆迁时候村里干部宋某某说不给我家分房子。后来村里干部又说拆房子按照和本地户口一样的拆迁费一平方四五百块钱赔偿,如果我家想要分房子就要给他们送礼十几万才给分并且要我们家按照一平方2800元购买安置房120平方的房子,我家表示不同意。本地年满18岁的未婚的可以免费分房子男的80平女的60平方,老人 一人40平方,并且他们拆迁后租房子有给安置费租房子我家什么都不给。后来村里趁我家没人守着房子2021年10月11号夜晚偷偷把房子拆了。我家报警投诉也没用村里干部和警察沆瀣一气不给处理。后来我家又去信访局投诉信访局压到村子里说让村子里和我家协商处理,村子里干部又找我家人协商说要分可以给分一套120平方的房子但是要我家审两个人的户口才给分。但是一直拖到现在村里其他人的房子都已经陆续分了我家去找村干部处理房子的事情村干部又不认了说让我家继续以2800元一平方购买房子。我家大概1996年就在下庄村住了一直到拆房子,本地人都知道这个情况就是我们户口没有落到下庄村房子也是我们自己家出钱盖的,麻烦政府帮我们处理这件事情,老百姓干了一辈子才盖的房子现在被村里强制拆迁并且不给安置房小区,求领导为我们处理谢谢领导。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5-31 15:47:31
网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的下庄安置问题的问题。二、按照李村镇街道办的统一安排部署或要求,工作人员积极与您联系,详细解释相关政策。网友您好,经调查,下庄社区已给区安置部门反映家庭情况,按照区安置拆迁政策,该诉求人只能得到补偿,不能享受安置政策,原因是户口不在下庄社区,不属于安置范围;其情况特殊,区、镇、村三级经研究,初步答复可享受成本价为2800元/平的安置政策,安置三个人,不能享受社区农业户口630元/平的安置价,请诉求人理解。三、经回访,您对李村镇街道办单位的解答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7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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