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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三院门口,早中晚,各种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占用公共资源,医院电动车不能进,外面没地方停,有一次竟然给上锁电动车拉到二十米远,保安师傅说,这一片有人收费,有人管理,我想问问,收取的费用是某些人个人行为还是纳入市财政收入。小商小贩人员是否是有健康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就开始经营。
小商小贩 经营 新区 电动车 上锁 公共资源 个人行为 管理局 占用 财政收入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5-13 11:47:24
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要求,城市道路两侧不准进行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摆摊设点、店外销售等活动。我单位已配合辖区城管中队对该处商贩进行清理,并告知其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同时安排专人盯守,避免问题反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学府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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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5095 2024-05-10 20:11:21 【洛阳市洛龙区】
昨天早上在那吃饭 吃完肚子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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