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孟津上店社区业主,4月11号晚上12点在小区地上停车位,被人为恶意划伤一次,4.30号下午又在同一区域内停车位被划伤,我随即报警,警察到场后要求物业调取该区域监控,物业说该区域无视频监控,最后跟警察做笔录处理后。5.1向物业反应,我车辆在停车位被人为恶意划伤,导致车辆受损,向物业反应,物业以没有监控向上反应为由,让业主报警处理。同时间段,不同业主也在同一个区域地上停车位多次被划伤,共同向物业反应均无果。报警后物业公司以此区域没有监控,无法向警察提供有利线索,至此导致业主财产受到损失。在小区居住按时缴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但在我的车辆两次受损后,物业公司并未履行应有的管理责任,也并没有做出合理解释,承担起自己该负的责任,就是让业主自行处理。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让物业承担该有的责任,做出合理妥当处理。不能以无摄像监控为由,推脱责任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5-05 08:53:1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车停在上店小区内被划伤问题,该车位属于不收费公共停车位,点位较多,小区内未实现监控全覆盖。目前小区物业已安排巡逻人员加大夜巡频次,该案件也已在公安部门立案,派出所正在调查处理。已协调上店社区干部及小区物业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处理,同时要求物业公司考虑在合适位置加装监控,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城关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