钰泷府一期二批本来就延期交房很久了,而且在小区绿化、入户门等方面减配,比着一期一批配置就差很多,损害了业主利益。本来想着现在到时间去正常收房了,谁知道收房时售楼部逼业主签霸王条款才能收房,如下图,这已经是违法了。
1.购房时双方已签购房合同,购房款已交,房子已经是业主的,房子建好后必须无条件交付,而现售楼部胁迫业主不签协议不让收房。交房时需要交物业费什么的正常费用不会差一分钱的,但逼着业主签霸王条款没人会同意,售楼部这种扣房胁迫的行为是不是侵犯业主财产权。
2.除了售楼部上述行为涉嫌违法,那霸王条款的协议内容也违法。霸王协议上写“让业主放弃依据之前的购房合同主张任何权利”。让业主签协议放弃自己的正当权利,这个公司能办出这样缺德违法的事。购房合同本身就是约束双方行为,这霸王条款彻底让购房合同成废纸,业主权利更无法保障了。这公司就这样无法无天,随意侵害人民利益吗?请政府做主,保障小区人民权利。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5-01 11:16:00
网友,您好!
经我单位工作人员现场了解,该问题涉及霸王条款等合同约定纠纷,已超出政府协调职能范围,建议诉求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