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我于2023年4月从河南熊耳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离职。在我任职期间,该公司未能及时为我缴纳社会保险,共计欠缴4个月。至今为止,该公司尚未对欠缴的费用进行清缴。
我的诉求:
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河南熊耳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并监督其尽快补齐我未缴纳的社会保险单位与个人部分(当时已从我的工资中扣除)。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4-23 11:49:03
网友您好,河南熊耳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在洛宁县参保,若有问题请您联系洛宁社保中心,电话:0379-66231622。希望您反映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