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停在需要缴费的三元停车位上,因为前后有电动车,我的车没倒进去,但也车身在车位上,给孩子买了鞋,4:04都走了,我感觉政府部门是不是可以酌情处理,疫情大环境下挣钱很难,两百块孩子的鞋子我也没舍得买,前提我是停在停车位上!照片中你们也可以看到前车的影子,而且如果从后面拍的话会更清晰,我是遵守交通规则的,希望交警部门可以酌情处理,谢谢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04-08 15:19:45
网友您好:
如您对处罚有异议,可自处罚之日起60日内向宜阳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宜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人也可在交管12123提起申诉。
宜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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