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城建部门领导:
我们是嵩县城关镇文化路西湖滨公寓4号楼的36名业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公共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此,楼顶区域属于公共部分,不属于任何个人,屋顶不允许任何人堆放杂物,更不允许私拉乱建,进行违建建设,破坏房屋的结构。
一般楼顶承重荷载150千克\平方米,而种植会使每立方米重量在半吨至1吨左右,即土层厚度15厘米便达到楼顶荷载极限。
嵩县文化路西湖滨公寓4号楼,顶楼6名业主。把方钢和彩钢瓦等数吨重的物品堆积铺满整个楼顶,四户还在楼顶堆积大量泥土种菜。(有图片为证)造成以下后果:
1.增加屋面荷载,造成整栋房屋下沉,甚至造成屋面裂缝的隐患。
2.遇到大风天气,容易把屋顶的东西吹落楼下,造成楼下人员及车辆的损伤(以前曾发生)。
3.占用楼顶公共消防应急疏散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楼道人员讲无处逃生。
4.对市政部门拆除私拉乱建的任务不彻底,还准备进行违建。
此问题,我们36户业主向物业、社区、物业科、市政局、城建局等部门投诉,这些部门都是在推拉扯皮,玩忽职守,任由违法人员乱建且把楼顶占为私有,而做为文化路社区部门的领导65205968和康景物业的负责人王某:13938862273,视而不见,而且,出台告示逼迫业主签字同意顶楼建设彩钢瓦,还以锁住顶楼门,这个唯一的消防通道进行威胁,请领导实地勘察,彻底解决顶楼私拉乱建和危重物品堆积问题。我们也会省巡视组等上级部门持续反映该问题,直到该问题彻底解决。
回复部门:嵩县 2024-03-19 08:53:52
网友您好:
经核实,目前彩钢棚已全部拆除。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