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消防支队消防员为什么没有育儿假?河南省人民政府明确育儿假
2024年02月22日
子女3周岁范围内夫妻每年可各休10天
《决定(草案)》提出进一步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设立父母育儿假。
"明确育儿假,是河南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既具有可操作性,也符合当前育儿理念。"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王小平说。《决定(草案)》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视为出勤。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4-03-04 15:20:53
我委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电话沟通,告知诉求人《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地方性法规,河南省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都必须遵照执行,如果单位未按照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洛阳市卫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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