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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法与理请求司法公正,违停顶格罚款需要研判

    用户提问 2024-02-21 23:54:02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 》明确指出任何机关不得随意给予顶格处罚或者高额罚款 符合行政处罚规定的 从轻 减轻 不予 可以不予处罚的情形的 要适用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请问司法是如何理解的 如果个别执法单位 发现问题不分情节严重程度不进行研判只要看到有罚款项就是罚款 难不成 我们的执法部门 只会以罚代管 不会依法办理吗 就直接作出顶格罚款到底是处于个人主管臆测还是要依据法律依据作出相应的决策 到底执法者应该以什么样姿态和理念对待问题 [查看详情+]

    孟津区回复 2024-02-22 15:55: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调查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停处罚额度给出了一定的区间,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2006年7月28日,河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审议通过《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款规定,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全省违停处罚额度均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行,处罚金额的不能随意更改,更加体现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罚的公平性。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孟津区城市管理局

    那么请问九十三条第一款是对违停是什么内容 未经研判 不分青红皂白 不以实际情况 就给予顶格处罚 那么有没有选择性执法 适用法律不准确 看你们能卷到什么时候

    网友1459184 2024-02-23 评论84 浏览12043 编号 20240223171804900 [孟津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2-26 10:23: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调查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投诉人车辆豫CNX5**于1月23日8时43分在洛阳市孟津区桂花大道与英才路交叉口向北约150米人行道占压盲道严重违停被我部门违停信息采集员张贴违停告知单,违停照片清晰,违法事实存在。投诉人申诉后,申诉结果维持原判。如您对申诉结果不满意,可在违停告知单产生之日起60日内携带由孟津区城市管理局106室出具的违停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司法局313室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违停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支持和理解! 孟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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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心是脏的,看什么都脏,可就是看不到自身违法有多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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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标,小仙女,评论区另外某位的评论说的真是准确。以己度人,自己多脏,自己平常用的多脏的手段,就这么毫无证据毫无事实的用来造谣抹黑他人也是如此。自己说这些话之前都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有多可笑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还以为你这点肮脏的抹黑污蔑造谣中伤手段能骗的了谁?

    • 心是脏的,所以看什么都是脏的。能有这么多肮脏龌龊的猜想造谣中伤,足见平时有多脏,也许平时就是这么做的,才把他人想的这么脏。

    • 建议弄个短视频发到网络平台吧,顺便多买点热搜,让广大网友教育做人

    • 只是说出了大多数都能接受的依据和参考价值条文 就引起了极个别不良分子各种造谣中伤 真可谓是居心叵测 其心不正 到底是动了谁的蛋糕和私利 大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你还以为是上世纪信息闭塞 凡事都不透明 醒醒吧投机分子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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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情于理,对于未造成严重影响,并且能够知错认错改错的人,可以选择批评教育后免于处罚。但是如果是不知错不认错不该错,又凭什么免罚?公平正义,就在于对于犯错,对于违法的人做出惩罚,保护守法的人的合法权益。自从洛阳城管接手违停执法权以来,肉眼可见的违停越来越多,道路交通越来越乱,全域变成大型停车场,守法寸步难行?原因何在?就在于对于违法分子缺少有力的惩戒。对于轻微违法首违免罚,15分钟免罚,这是一个大多数人都支持的举措,但是现实中一切的违停,哪怕是把路堵死的违停都不加区分的免罚,造成违法分子越发不把执法放在眼里,不断突破法律法规的红线,甚至还像这位违法贴主一样,恬不知耻的反咬一口,攻击抹黑执法,这在交警执法时间段早就被行政拘留了!“家在洛阳”这位网友说的这么客观都能被违法贴主人身攻击,洛阳是否对违法分子太过于纵容了?法是要向不法让步吗?

    12+1 +1 回复

  • ‘我违法≠你能罚我,我可是高贵的小仙女,你凭什么罚我,你应该哄着我把车开走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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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是是,就应该顺着你说,不顺着你说就成了你嘴里不一样声音,你这真的是标准的双标,什么当代小仙女

    • 所谓的情节 视情况而定都可以避而不谈 抛之脑后 所有的不符合标准和不符合要求都体现在罚款项 体现在以罚代管 一罚了之 公众的利益和负担都在个别人的以罚弄权之下 剩下的就是不申诉 不上访 认缴认罚 不得有异 反而有不一样的声音的时候 就是变本加厉 弄的跟顺着昌 逆者亡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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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压盲道还说啥

    6+1 +1 1

    • 盲道是对特殊群体的人性化工程 也体现了一定的人文关怀 那么个别盲道上都可以划停车位 盲道都可以修在障碍物下 是个别人的不严谨 还是有一定的利益关系 那么这些显而易见的问题基础设施建在盲道上该怎么解释 还是说说一套 做一套 对人不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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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顶格处罚都管不住那些素质差不考虑他人的,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在这BB

    6+1 +1 回复

  • 处罚有区间,可以少罚。也可以顶格处罚,处罚权不在你,你可以申诉或起诉。

    6+1 +1 2

    • 动不动就是申诉 就会给群众画饼 其实你们心里早有答案 在贴单的时候都已经有答案 申诉基本上都是维持原判 就算是走司法还是诉讼答案也是一样 多部门联合执法暗箱操作对你们太正常不过了 因为你们把它当的就是工作 只会纸上谈兵 表格一拉 动动手指就轻而易举的把群众认为很重要的事就翻页啦

    • 对 那也不能不依据事实 不分析不综合考量 就随意处罚吧 不严谨执法 只是靠自己主观意识更不从客观事实去评判就做出处罚决定 是不是有失偏颇 怎么才能是群众看到执法部门是公正公平的 执法者行使权力有理有据没有过度的行使裁量权 能使民众才能心甘情愿接受去化解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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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了那么多,还是转移话题、泼脏水和无中生有的人身攻击那一套。1.说那么多也改变不了违法的事实。2.找那么多借口,无论是什么划定禁停区域、刚回家不知道,交通法清清楚楚的规定,很明确,如果不知道那就不配开车!3. 免罚是知错认错改错的情况下,可以免罚,当然也可以顶格处罚。近十个帖子,上百条留言,除了你贴出来的申请书上找一堆奇葩的借口后假惺惺的认错以外,你有认识到违停的错误吗?完完全全就是以后接着违停,但是不被罚!4.顶格处罚是河南省的规定。我也认为不合理。最合理的莫过于全国联网,首次轻罚,屡次后累加,同时要有足够的违法查处率!5.从你的回复里面,各种没有任何证据的污蔑抹黑执法,足见内心之黑暗,为人之龌龊。再加上各种泼脏水,双标,真是把丑国那一套学的有模有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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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少在个人立场评判别人 说出来的话要经得起考验 势力小人有何资格在这道听途说 混淆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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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不理解,为什么现在违法可以这么理直气壮,文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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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据确凿的违法,不见你反思违法错误,反而把错误全都推给他人,就这还要求免罚,不免罚就气急败坏,攻击抹黑执法, 辱骂污蔑其他网民,不断突破法律的红线,你是想把法律法规变成你的私法,把你违法不被罚的特权凌驾于法律和公义之上吗?照照镜子吧!说出来的话是个人都觉得不是一个人能说出来的。

    • 至少能证明有个别的人形生物把司法变私法 只会填表格 纸上谈兵 暗箱操作 把私利凌驾于法律和公义之上

    • 一个违法确凿的人形生物,也配谈什么文明法治?一撇一捺,你又以什么立足于人间?违法特权?随意突破法律红线去侵害他人?攻击抹黑执法?污蔑辱骂其他守法的老百姓?

    • 你和无牌无照开电车 你俩真是吃饱撑的 就会呱呱乱叫 刚落地的婴儿嘛 无知小儿 文明法治就是让你们这般体现的吗 一撇一捺多么厚重的字眼 你们愧立于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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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理,贴主这么清清白白的“人”,明明白白的违法,怎么能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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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社会是要让人向善还是要让人向恶?请问宣扬违法有理是向善还是向恶?违法理直气壮,还抹黑攻击执法,污蔑人身攻击其他谴责违法的群众,这样的言语不邪恶?这样的行为作风不肮脏龌龊?这样的行为符合礼义廉耻?这样的行为没有戾气?这样的行为是“人”能做出来的行为?

    • 真心希望你不是执法体系或者政务人员 这个社会就是就是多了你这样的人反社会 反人类 请别用天天 天天给每个人想的都跟你一样 如果凡事都像你这般处理 那就不是法治的文明 而是人性的缺失

    • 少拿出一套什么群众啊,服务的来混淆视听。我非公职人员,而是一个天天被你们这群乱停车的违法分子影响的普通老百姓!我要是有执法权,服务群众,就应该紧盯你这样的死硬违法分子,见到你违法就处罚!罚到你不敢违法!还什么道义和分寸,你违法有道义?你侵害其他老百姓,污蔑抹黑执法,攻击其他发声的老百姓的时候有分寸?从始至终,你都没有认识到你违法的错误!又有什么资格要求免罚!从轻甚至免于处罚是针对知错认错改错的,你凭什么?就你这死不悔改倒打一耙的,就应该从严从重处罚,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 真是个清清白白,明明白白的白莲花。违法不是事实?发了近十个帖子,回复了几十条上百条留言,有一句知错认错改错的话吗?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减少违法,纠正违法。可是你认错了吗?改错了吗?违法理直气壮,被罚后气急败坏依然死不悔改,凭什么给你免罚?就凭你不要脸,不知廉耻,所以有违法特权不能罚吗?

    • 一个不敢直面问题的人 反而反反复复地跳出来充当保护伞 既然群众有权力申诉 只是想要一份公正公义公平具有说服力的答复 并不是一句不符合标准 就给予驳回 然后就不了了之了那么不符合标准的标准是啥 莫非你们都是这么执法的吗 还是上纲上线的执法只要是违规就必须认缴认罚 群众还不能据理力争

    • 明明白白的违法,还真是一个清清白白的白莲花。

    • 反复说了这么多废话。你是没有违停吗?你是有违法特权吗?交通法就有明确指规定,没有停车位的道路就不能停,还需要什么指示?还是你觉得交通法是摆设?或是你驾照不是自己考的,连交通法都不知道?可以免罚,不是必须免罚!不知错不认错不该错,还倒打一耙,凭什么免罚?就凭你有违法特权?

    • 国家的法律和条例那是我们中国公民的方向是灯塔不是某个人某个团体的变相权力的屠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实施条例》六十三条前三款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都有对道路通行条件作出明确指示 不做出指示标志标线和设计规划的道路怎么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指导监督和安全管理

    • 那也没让你隐藏条列拆分执法呀 更没让你逐利任性执法 甚至于过度执法一罚了之执法呀《城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警告教育劝诫 信息批露等方式予以纠正的可不予罚款 你违法了吗

    • 所以你发帖这么多次,到底违法是不是事实?到底有没有知错认错改错?可有一次把违法事实贴出,让大家评判是否真的轻微?除了污蔑其他正常质疑的群众是执法人员,以及攻击执法以外,可有一丝丝反思违法错误!另外,交通法对道路停车有明确的规定,这是每个合格的驾驶员都应该清楚并且遵守的!驾驶证考试就是让每个驾驶人员具备安全文明使用机动车的能力,当然也包括该怎么停车!而不是什么需要每个具体的地方规定禁停,设立禁停标志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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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此违法后毫无悔意,还倒打一耙把违法的责任全推给政府,无视交通法的明文规定,甚至肆意攻击抹黑执法,对其他参与留言的网民污蔑、辱骂和人身攻击,如果这样的违法分子还能免罚,请问洛阳还有法吗?

    2+1 +1 2

    • 自己照照镜子吧。双标玩的真溜。

    • 洛阳的文化底蕴很深厚 历史的案例也很广泛大至全球 小至个体 借鉴也很丰富 总有个别无赖地痞乱咬 站在法律权威的制高点过度曲解 歪曲事实 红口白牙信口雌黄充当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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