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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法与理请求司法公正,违停顶格罚款需要研判

    用户提问 2024-02-21 23:54:02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 》明确指出任何机关不得随意给予顶格处罚或者高额罚款 符合行政处罚规定的 从轻 减轻 不予 可以不予处罚的情形的 要适用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请问司法是如何理解的 如果个别执法单位 发现问题不分情节严重程度不进行研判只要看到有罚款项就是罚款 难不成 我们的执法部门 只会以罚代管 不会依法办理吗 就直接作出顶格罚款到底是处于个人主管臆测还是要依据法律依据作出相应的决策 到底执法者应该以什么样姿态和理念对待问题 [查看详情+]

    孟津区回复 2024-02-22 15:55: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调查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停处罚额度给出了一定的区间,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2006年7月28日,河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审议通过《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款规定,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全省违停处罚额度均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行,处罚金额的不能随意更改,更加体现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罚的公平性。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孟津区城市管理局

    那么请问九十三条第一款是对违停是什么内容 未经研判 不分青红皂白 不以实际情况 就给予顶格处罚 那么有没有选择性执法 适用法律不准确 看你们能卷到什么时候

    网友1459184 2024-02-23 评论84 浏览12148 编号 20240223171804900 [孟津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2-26 10:23: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调查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投诉人车辆豫CNX5**于1月23日8时43分在洛阳市孟津区桂花大道与英才路交叉口向北约150米人行道占压盲道严重违停被我部门违停信息采集员张贴违停告知单,违停照片清晰,违法事实存在。投诉人申诉后,申诉结果维持原判。如您对申诉结果不满意,可在违停告知单产生之日起60日内携带由孟津区城市管理局106室出具的违停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司法局313室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违停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支持和理解! 孟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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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心里是脏的,看什么都是脏的。只可惜看不到自己有多脏。

    1+1 +1 回复

  • 从头到尾,发那么多帖子,怎么不把你违法停车的照片贴出来?违法是不是事实?违法还好意思说什么去哪儿找清清白白、明明白白的人?违法可真是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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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你的字里行间至少能证明你比我有“特权” 至少比一般人有“关系”

    • 呵呵,我要有后台,还能看得了你这样的小人乱蹦跶?违法确凿了还想证明什么?证明你有违法特权吗?

    • 呵呵,又开始泼脏水和转移话题,你既然这么目无法纪,还能怕我一个平民老百姓?你连法律法规都不放在眼里,随意突破法律底线,你连执法机关都视为无物,肆意抹黑执法,你还怕什么?

    • 你都能调动公安体系和洛阳网媒体 觉得你比我有能力 运用你的社会资源和后台 你把违法照片调出来让大家评评 手能通天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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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死不悔改还免罚,放任违法分子它侵害老百姓,这文明?这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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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比有些人组团利用资源在这唱双簧好 到时别一查一串 一端一窝 拔除萝卜带出泥 有组织的犯法就行 希望你们狐狸的尾巴别漏出来藏好了 尽早明哲保身 禁得起纪检委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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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是个清清白白,明明白白的白莲花。违法真有理,有特权,违法不能罚。豫C NX528真是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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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照照镜子吧,看看你的回复是不是不停地泼脏水,转移话题和人身攻击,看看你自己的回复有没有一点逻辑,看看你的言论可还有半点违法后的羞耻。

    • 反正违法分子可以睁着眼说瞎话,违法证据确凿还说自己清白,然后把脏水都泼给别人。执法是要有重点的,对于死不悔改目无法纪的违法分子应该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 反正我知道我不会刻意的像一些 投机取巧分子占用国家资源 尽然能调动公安和媒体官网查着查那 我更不会像有些人 只会添油加醋刻意的曲解别人的意思 甚至频繁在不同的帖子下 还会自圆其说 自问自答 自吹自擂

    • 我非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停车收费、停车管理、停车执法的相关人员。如有虚假,愿意接受任何惩罚。

    • 要不要让公安机关和洛阳网参与调查?如果我是公职人员,我愿意被抹去公职,接受处罚。但是我如果不是公职人员,请公安机关对你污蔑攻击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惩!

    • 又来污蔑抹黑,我要是城管执法的,就天天盯着你的车,一旦违停就贴单,对付死硬违法分子,一次罚不改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再不行就该天天罚,罚到痛自然就改了!肆意妄为,恬不知耻的天天违法就不应该免罚!法律法规是底线!不是让某些人形生物随意突破的!

    • 请问你是那个中队的 请出示证件 不要躲在执法部门的后面乱咬 既然那么信誓旦旦地跳出来 你绝非是个“跳梁小丑” 请正视自己的身份 国家赋予你的身份是高尚的 不要玷污了他的身份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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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是明明白白,清清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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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法规是好的 但被别有用心的人给偏离轨道 暗箱操作到底是依法弄权还是以权谋私又或者是后台太硬蛀虫太多 到底是跟谁的利益捆绑挂钩 莫非是蝇贪蚁腐 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哪里 当时依法执政 执政为民 民之根本的初衷去哪里啦何为为人民服务如果照你们这般执法 能有效地解决日益突出的矛盾吗

    • 罚款的时候有条有理 甚至隐藏对群众有利的条文 如果执法站在对自己有利的一面按一半法律执行 那么致群众于何地 那么既然群众有权力申辩为啥驳回没有依据 就一句不符合撤销标准 那么标准又是什么 做为执法者如果这般不负责任的处理方式 难不成你们只会以罚代管 暗箱操作执法吗 肮脏龌龊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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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支持“无牌无照就开电车”。压盲道就活该被罚,有啥好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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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警大队和城管大队同样是执法单位 为啥交警大队都能在地方官方媒体发出公告进行告知 甚至给民众以过渡适应期 为何城管大队接过执法大权 个别人就做不到 只会自导自演 自圆其说 上纲上线强制执法 关起门来行龌龊勾当 群众的利益该如何保障只能认罚 不能反驳 是个别人目的不纯还是另有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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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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