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洛阳市泰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公司在洛龙区翠云路和兴洛东街处开发有紫金风景线小区,小区在2015年通过竣工验收。我公司通过多年努力、诚信经营,紫金风景线小区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声誉,并拥有独特的品牌形象。然而,我们发现洛阳春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在建项目紫荆花苑(该名称2011年通过民政局的命名审核),在宣传和运营中一直使用“紫金风景线西区”这个名称。由于“紫金风景线西区”与我公司已建项目“紫金风景线”名称相同,且位置相邻,这给我们的品牌形象和业务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尤其每年年关总有工人在项目门口悬挂“紫金风景线西区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还我血汗钱”之类的白条幅。春晓公司的这种侵权行为不仅误导了公众,还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我公司声誉,给我公司的工作造成了极大的不便,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介入此事,要求春晓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我们的小区名字,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1-29 10:49:10
尊敬的网友:您好!
经调查核实,洛阳市泰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26日分别将位于关林路以北,翠云路以南,长兴街以西,兴洛东街以东,面临长兴街的住宅区命名为紫金风景线小区(民政局批复文件号:洛民行〔2011〕15号);位于关林路以北,翠云路以南,永泰街以东,兴洛西街以西,面临永泰街的住宅区命名为紫荆花苑(民政局批复文件号:洛民行〔2011〕16号)。
经了解,后期位于关林路以北,翠云路以南,永泰街以东,兴洛西街以西,面临永泰街的住宅区(即紫荆花苑)由洛阳春晓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我单位已联系公司相关人员并通知其应严格按照民政局已经批复的名称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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