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洛阳市洛龙区和光园小区的一名普通业主,2024年1月10日小区物业人员在微信的小区业主群里发布通知要调整物业费,2024年1月19日发布物业费上调决议通过的通知,并进行公示。
关于本次物业费上调:1.我小区有自己的业主委员会,本次上调物业费我们小区的业委会并未提议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投票,而是由物业公司牵头且未进行公开通知,通过逐个找业主的进行意见意见征集。2.我小区居民在微信群里知道物业费要调整的事情后,自发的进行投票活动,我小区共330户住户,其中有169户且达到专有建筑面积一半以上的业主在微信群通过接龙的方式明确表示了不同意物业提出的物业费进行上调的意见。
我想咨询下相关部门领导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在有169户且达到专有建筑面积一半以上的业主在微信群通过接龙的方式明确表示了不同意物业费上调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发布通知说我小区物业费涨价表决通过是否合法?
如果合法我将在今后生活中积极配合,如果不合法也恳请相关领导关注物业公司的不合法行为,指导物业公司有理有据的进行物业费上调活动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1-25 11:24:48
网友您好:
关于物业费调整事宜的相关情况,如有相关疑问,可到物业客服中心进行反馈查询。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翠云路街道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