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图,说的是新建住房,二手房以后就没有购房补贴吗?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1-22 15:45:26
尊敬的网友:您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工作要求,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提振房地产市场预期信心,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2月27日制定发布了《关于印发洛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洛政办〔2023〕60号),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无明确执行期限的条款执行期限为1年。
措施中有持续实行“购房补贴”的内容,该项措施针对的是2023 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购买中心城区单套建筑面积在 144 平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购房户,不涉及购买存量住房的购房户。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存量房屋服务科联系:63927655。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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