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我河南工程水文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文地质勘察院")与新安县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签订了涧滨水城寨湾安置区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合同第四条约定,"本工程勘察费结算按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优惠45%。勘察工作完成提交勘察成果后,最终结算价以财政评审为准支付。勘察人提交提交勘察成果后发包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勘察费。"
2022年9月26日,新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了的受理编号FW20220036的《前期费用审核情况表》,审核结算勘察费金额为157.3万元。依据合同约定,新安县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应于2022年9月26日一次性向水文地质勘察院支付157.3万元勘察费,但截止目前,经我公司数次向新安县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讨要工程款项,但新安县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一直以财政资金紧张为由未履行付款义务。
因新安县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一直拖欠付款,导致我水文地质勘察院直到现在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员工工资,由于去年已尽力维护农民工心态,但拖欠时间过于久远,现又因春节临近,当时施工人员已数次到我公司要求支付工资等款项,所以我公司希望各位政府领导能够督促协调新安县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尽快履行付款义务,在春节前将合同义务履行到位。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1-19 17:54:5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此项目前期是我县新区指挥部进行项目审批、评审,2022年9月移交至我县宏发集团,当前正在核对相关项目信息及费用,建议您耐心等待!如您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宏发集团刘宏建:1503673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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