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机构改革以来,原交警部门处理机动车违章违停处罚职能改由城市管理局分管后,不但没有管理好反而助长了违停现象更加肆无忌惮!洛阳现在机动车道不是机动车道、慢车道不是慢车道、人行道不是人行道,各行其道无从谈起,道路通行安全无法保障!更有甚者市城市管理局竞然发布一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通告,什么轻微违停不予处罚等等简直就是胡来,法律法规知识淡泊!通过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专业的事还需要专业的单位和有执法能力强的人来解决。
为此,强烈投诉:由人社局向分管人事和编办的常务副市长汇报并市编办沟通,由目前城市管理局分管的机动车违停处罚职能还变更由交警部门进行管理,专业的事还需要专业的单位和专业的人员才能管理好。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2-02 12:18:01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但是事业单位职能不是由人社部门研究核定。
感谢您对洛阳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