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打算把自己的房子卖给朋友,对方想走带押过户,想咨询下:首付款是否必须得存入监管账户内?可不可以直接转给我。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1-03 14:46:35
尊敬李先生: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处理此事。开设银行监管账户是保障房屋交易双方资金安全,因您想走带押过户手续,应当将首付款纳入资金监管,才由银行核算结算划转。
温馨提示:若买卖双方符合不予资金监管条件的,可在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买卖双方因交易资金发生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的情况下,方可办理存量房屋网签备案业务。
法律依据:《洛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办法》(洛房政〔2021〕12号)第二条第三款本办法所称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是指存量房交易双方当事人为保证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通过合同约定由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机构代管买方当事人应付的交易资金中的自有资金(包括一次性全款或按揭首付款)部分,并在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后,按照约定,向卖方当事人代付应得交易结算资金的行为。第十二条因继承、析产、赠与、互换、直系亲属过户、强制执行、拍卖所取得的房屋,不实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存量房屋服务科联系:63917167。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