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林观邸项目合同约定交房日期2023年12月31日。一,开发商在5月份在政府部门协调更改规划方案中,明确表示如各位业主同意更改规划,本年度2023年12月31号交房没有问题。
二,明知要延期还不提前和业主尽早协商延期问题,12月21让业主代表去售楼部去讨要是否延期。三,延期后公布出延期公告及其敷衍,说2024年3
内容洛阳卓阳耀滨孵化器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商),月31日达到交付标准,只字不提交房。
四,12.27日业主集体去往售楼部,该公司工程老总于1小时后到达现场,且对延期问题不做多余解答,仅说通告已发,话里话去意指,如果业主不满意可以去通过渠道维权。
五,本人是2023年中旬买的此楼盘,且2023年并没有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开发商只怨疫情,不说自身消极怠工,如果计划本年度12.31日交房,施工为什么不按节奏进行落实。
六,售楼部本月销售房子仍然承诺消费者本月底可以交房,实为欺骗消费者,诱导消费者消费,无良开企业,丢洛阳市本地企业的脸面。
此公司已失信与业主,好你说3月那就3月,为避免再次出现延期,希望房管局督促开发商,公示接下来三个月工程项目详细计划表,进度表,能安排业主代表每月不低月二次查看工程进度是否拖延,这样去确保2024年3月31号合格的交付给业主交房。望政府部门给予老百姓提供帮助。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29 16:56:30
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此事,并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倒排工期,开发企业承诺于2024年3月底交房,并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交房标准交付。同时我中心要求开发企业安排专人负责与业主沟通工作。开发企业延期交付造成违约的,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206571、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网友1035635 2023-12-29 09:51:33 【洛阳市涧西区】
期待相关领导能够回复:更改规划时候当着相关单位领导面信誓旦旦说如果规划同意更改4个月左右可以完成施工,不影响12月31号交房,如果不同意更改,那估计都要延期也说不准。现在是规划也改了,房子也延期了,那开放商是不是要给广大业主违约补偿金。更改规划之后可是没有疫情,也没有不可抗力因素
网友1469098 2024-03-29 23:34:25 【洛阳市涧西区】
更改计划是业主对开发商的一次让步,开发商是不是应该对业主给予一定补偿,我们业主对于开发商的一次次退让换来的是开发商的文字游戏,换来的是我们对行业底线的进一步探知,买房对于每一个家庭都是至关重要的一件事,呼吁国家和社会严惩不良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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