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瀍河分局办案人员违法乱纪,欺上瞒下,公开为诈骗团伙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受害人己向瀍河分局和市公安局信访过多次,但己然改变不了同案犯消滛法外,受害人二千多万去向成迷的现状,中央和省市的巡视督导也成了摆架子,走过场,案件继续侦办和整改成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牺牲品,这次为了应付省巡视组的巡视,瀍河分局又让受害人去找检察院或纪委,公益诉讼,以民事诉讼同案犯,检察院以公安局自己没查清的事情在没有坐实证据的情况下想推脱责任为由拒绝了受害人。受害人真对案件非正常侦办和存在的问题多次提出的异地用警和召开听证会的请求也被公安局所否定。以二千多万属于小案件为由拒之门外。是谁幕后长期左右这个案件,让歪风邪气盛行在洛阳大行其道,严重败坏了洛阳市公安局的名誉,让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大人民群众心里大打折扣,再一次请公安局的主要领导给受害人一个回答!是否存在公安局在上级巡视中又一次虚假整改应付上级的巡视,在一次推脱敷衍受害人,蒙混过关。请问公安局的领导,失职渎职违法办案人员何时能惩处?受害人的二千多万何时能追回?何时能让案件有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12-31 09:12:43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核查,在该案侦办过程中,瀍河公安分局对涉案资金流向已详细追查,并由审计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赃款和涉案资产也均予以依法扣押并随案移交法院,该案件已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瀍河区纪委监察委对案件办理过程已经进行调查,未发现我局办案人员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存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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