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8号报案,22号递交证据,27号28号又报案,没人管,当时值班室民警推着让我找接案民警,接案民警推给值班室民警,请问穿着警服就是这么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的吗?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偃师分局首阳山派出所核实,你初次报警后,首阳山派出所一组已受理,且正在调查中,故28日你再次报警后,值班的另一组未予重新受理。在此过程中,民警解释可能不够耐心,引起您的误解,在此向您表示歉意。接到你反映的问题后 ,首阳山派出所所长重视,指令副所长快速妥善处理问题,10月8上午,首阳山派出所组织你和对方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并达成一致协议。同时我局已责令首阳山派出所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监督!
12.20号,12.24号对方又多次发信息拿孩子威胁我,扬言要死人,我于12.24号晚上报警,并提交证据,12.25号晚上6点40分我到首阳山派出所值班室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值班室民警让我联系接警民警,以接警民警没有上班为由让我周三再来问,我请问:我要坐家里等着对方对我造成伤害吗?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3-12-26 09:23:00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您与接警民警电话联系询问情况,民警告知您该警情目前已经受理为行政案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如询问案件进展情况请于工作时间到所询问,如工作时间无法到所也可在非工作时间联系民警,民警会依法依规向您传达案件进展情况。2023年12月26日10时左右,民警对您进行电话回访,告知您现在可来所询问案件相关情况,您称您在上班无法到所只能于13时左右到所,随即民警告知您13时左右接警民警中午下班,可下午来所或于明天任何时间到所询问,民警于27日24小时值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