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8号报案,22号递交证据,27号28号又报案,没人管,当时值班室民警推着让我找接案民警,接案民警推给值班室民警,请问穿着警服就是这么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的吗?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10-08 16:53:04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偃师分局首阳山派出所核实,你初次报警后,首阳山派出所一组已受理,且正在调查中,故28日你再次报警后,值班的另一组未予重新受理。在此过程中,民警解释可能不够耐心,引起您的误解,在此向您表示歉意。接到你反映的问题后 ,首阳山派出所所长重视,指令副所长快速妥善处理问题,10月8上午,首阳山派出所组织你和对方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并达成一致协议。同时我局已责令首阳山派出所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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