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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对公安局办案结果不满,已过行政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在本月11.7日我在百姓呼声上投诉了我的案情,公安局的回复属于敷衍了事。恶人踹我的门是事实,并且他在得知要被拘留时,在拘留前两日,为了逃避责任,到我妈妈家送礼请求,并且托了中间人,给我打电话调解,这些我都有通话录音和视频录屏,但是最后双方没有谈拢,所以他就被拘留了。所以说,派出所调查并未后期走访。现在由于对方被拘留过了,我的门被踹坏就不需要赔偿了?我需要公安局重新调查,谢谢

    游客 2023-11-26 评论2 浏览1219 编号 20231126154437334 [公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11-29 15:46:28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据核查,在案件发生后,瀍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已对寻衅滋事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该案中寻衅滋事人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与您协商,若协商无果,您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因民事赔偿部分归属人民法院管理范畴,故公安机关无权介入处理!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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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主打一个依法行政,其实就是推诿扯皮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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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不承认,邻居不能走访吗?严重失职行为?造成当事人败诉,财产精神双重受损,无形中派出所公安人员坦护了当事人!

    1+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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