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11-29 15:46:28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据核查,在案件发生后,瀍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已对寻衅滋事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该案中寻衅滋事人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与您协商,若协商无果,您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因民事赔偿部分归属人民法院管理范畴,故公安机关无权介入处理!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关注。
网友满意度调查:
好评数0
差评数0
-
你信不信我信...
2024-04-01 15:35:11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主打一个依法行政,其实就是推诿扯皮不作为
1+1
踩+1
回复
-
游客
2023-12-04 16:03:17
【洛阳市宜阳县】
当事人不承认,邻居不能走访吗?严重失职行为?造成当事人败诉,财产精神双重受损,无形中派出所公安人员坦护了当事人!
1+1
踩+1
回复
尊敬的用户:
-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