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我是新安县东区上宅小区业主。业主网上投诉几十起,闹的全洛阳人尽皆知。你们不要再唯那啥马首是瞻同社区沆瀣一气同流合污,要点脸吧!物业费捆绑暖气费不违法吗?何况是非法物业非法收费。 你们敢如此把业主戏,业主会把你们“记心里”。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上宅小区自2014年业主陆续入住,一直由开发商万创置业的物业公司在为业主提供服务。由于交房违约金开发商无法支付,置业公司与业主签订协议,以违约金抵扣物业费,因此小区业主自入住以来就未交过物业费,原物业无力维持,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垃圾无人清运、公共设施损坏严重,各项基础设施无法正常维护,近些年业主怨声载道,投诉不断。 2022年11月,部分小区业主到上宅所属汉关街道后峪社区提出申请,要求成立物管会,引进新的物业公司服务上宅小区业主。后峪社区在接到业主申请后,多次召开会议,讨论成立物管会的相关事宜。2023年3月,在县、镇行业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依据成立物管会的程序,成立了上宅小区首届物管会,由社区支部副书记陈海宽任物管会主任,并随后引进了新的物业公司,于2023年4月正式进驻上宅小区。新的物业公司在2023年4月进驻后,组织人员利用8天时间对小区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整治,清理遗留垃圾40余车,更换地库照明280余盏,更换小区路灯杆41根,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并对老化部件进行更换,维修小区广场路面、安装健身器材,对绿化树木进行修剪,对小区的水电暖线路管道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及时更换老化部件,物业公司的服务行为,让小区的大多数业主看在了眼里,记在了心里,也得到了他们的认可。在没有收取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共垫资40余万元才基本保障了小区正常运转。同时,小区物业公司核定物业费,在小区公示并报上级部门备案,2023年4月、5月、6月三个月的物业费不再收取,小区的物业费从2023年7月开始向业主收取,收费标准为每平方1.1元,收费时间段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的可减免两个月物业费。在物业交费期间部分业主认为收费标准过高,要求对物业费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经过社区与物业公司沟通,同意将收费标准降为0.9元/平方。截止目前上宅小区已经有超过50%的业主主动缴纳了物业费,并且还在继续缴纳中。在收取物业费期间正值取暖费缴费期,物业费和取暖费一并收取,已经缴纳取暖费的业主已正常供暖。物业费是物业管理服务的保障,也是业主能够舒心居住的基本条件。享受物业服务是业主的权利,按时交纳物业费也是业主的义务。作为小区的一名业主,要积极主动的缴纳物业费,才能保障小区物业工作的有序开展。社区目前正在积极协调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保障居民正常用暖。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3-11-21 17:33:2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关于您反映的违约金顶物业费、维修基金问题,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关于房产证问题,截止目前,该小区未到申请登记。待开发商完善首次登记相关资料后(即具备申请首次登记的条件),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自然资源局在接到登记申请后,将依法依规尽快为其办理。关于非法物业入住和电梯梯控问题,该小区物业不是非法物业,是经过严格的物管会成立流程,招募物业进驻。梯控问题,因小区有业主家中被盗,且损失严重,为确保业主财产安全,加装了梯控,后因部分业主不同意安装,目前梯控并未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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