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洛阳公积金将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其他商业贷款是否也会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呢?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3-11-23 09:08:33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此事。关于您反映的“认房不认贷政策”问题,经了解,市住建局正在牵头金融局等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中,政策出台后,会在我中心官网进行公布,您可登录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官方网站通过IE浏览器进行查询。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206063、63206571。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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